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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车辆维修合同协议模板

汽车租赁报价一览明细表-汽车租赁价格明细表

2021年车辆维修合同协议模板1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 修理 。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20--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8000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20--0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1年车辆维修合同协议模板2

甲方(送修方):

乙方(维修方):

乙方是--专业运输单位,维修客车业务已有几十年 经验 和历史,是昆明市营运客车定点维修单位,与甲方的业务往来已有多年的合作关系,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后的车辆维修业务工作,保证甲乙双方的业务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为了配合甲方的车辆维修技术管理,甲方指定车辆(见附件一)送乙方进行维修,经甲方送修人签字报修,乙方在接到车辆时认真核实修理项目,并和甲方车辆管理者联系后再进行修理。

二、在修理过程中,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按国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如遇更换大件或增加修理项目的,需与甲方负责人联系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在车辆车厂验车时,由甲方接车人或车辆管理者签字认可;否则甲方可以不认可。

三、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执行昆明市维修行业维修合同书条款:

1、属乙方维修的车辆保证维修质量及更换零件(不含电器类)的使用寿命。

2、经乙方维修的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为:大修车辆质量保证期为一百天,或行驶二万公里以内,小修车辆10天或三千公里以内。二级维护车辆为三十天或五千公里以内。

四、在修理车天时间上,乙方保证甲方车辆优先进行维修,以达到甲方的规定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方指定乙方为自己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厂,乙方应按本公司内部车辆维修的优惠价格进行结算。

六、甲方在乙方维修车辆的技术检验资料,乙方负责进行保管,做到随时备查(保管期为一年)。

七、双方遵守维修业务帐务每季度审核,结算的原则,即在每季度月末前乙方把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清单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及时审核(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在30日内结清维修费用。若甲方不按约定逾期支付修理费用达6个月的,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修理车辆,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填写所属车辆认可信息表(见附表)以便授权乙方维修,当所属车辆性质(归属权)发生变更,维修时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继续视作甲方认可车辆,所产生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维修工时定额参照:

1、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20--年文件云运管[20--]50号印发《云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工时定额》的通知

2、昆明市维修企业一般收费标准

3、各大汽车厂商颁布的维修工时标准

4、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条款为了进一步搞好车辆维修业务,促进双方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以达到双方的生产工作目的,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落实体现,尽到各自的职责,共同得到提高发展,望双方能切实履行。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地址:

2021年车辆维修合同协议模板3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甲方考虑到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维修质量,乙方验收车辆合格后,司机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车辆方可出厂,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车辆维修保养地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2021年车辆维修合同协议模板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协议:

一、甲方将其送货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年审交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及时、恰当地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冒伪劣产品,不得更换没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装置及设备。

三、所有服务项目、更换设备/零部件及其价格均需征得甲方车辆管理负责人及司机的同意,并当面拆卸,以书面的形式共同签名确认;服务完成后,须经甲方负责人、司机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结算费用。

四、提供服务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专用方可结算。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结算一次,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结算。

五、车辆年审的有关费用由乙方凭相关单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提供的及单据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比乙方同行的相关收费标准,若发现乙方的收费价格超出通常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换的零部件及设备均需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上注明免费维护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业贿赂约定:

乙方不得以各种方式拉拢贿赂本公司相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过往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每次对乙方处以一千元罚款,甲方同时保留其他追索权利。

十、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签订本协议后,双方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若双方均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转入正式合作期;试用期结束后,若一方有异议,可另行协商或随即终止协议,试用期终止协议后,双方随即结算相关费用;

十一、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20--年--月--日

2021年车辆维修合同协议模板5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车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保养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____小时服务(含节日),车辆随到随____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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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后过路费是不是可以抵扣?是多少的税率?如果是ETC支付的该怎么办?求解!

以下回答来源于网络:

以下回答来源于网络:(仅是为了帮助广大的网友)

财政票据、增值税普通和营业税的区别。主要看票据监制章:

——财政票据上监制章印有“财政票据监制章 中央或***省市 财政部监制”的字样;

——增值税上监制章印有“全国统一监制章 ***省市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字样;

——营业税上监制章印有“全国统一监制章 ***省市 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字样。

1.政策期限

提醒虽政策分为两段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和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2016年7月份的通行费的,还可以在8月及以后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可抵扣凭证

通行费,不含财政票据。

(1)取得的通行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是说取得通行费增值税普通也属于增值税抵扣凭证,通行费普通抵扣时不需要认证,是按照上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

提醒1取得通行费增值税普通/营业税,不需要认证而可以计算抵扣,如果通行费取得专票(基本上暂时不可能),按照认证抵扣操作。

提醒2取得的通行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认证,也就没有认证期限180天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没有后续政策规定,2016年5月15日发生的通行费可以在2017年1月计算抵扣.

(2)发生在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通行费,可以凭取得营业税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也是按照上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

提醒12016年7月1日后的的通行费,需取得增值税(含普通和专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提醒2发生在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通行费,即使取得营业税,由于没有抵扣及认证期限,可以在以后月份计算抵扣。

提醒3取得营业税,也是按照上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

(3)取得财政票据,属于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可以作为记账凭证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也就是说按照不能抵扣账务处理。

以下通行费的财政票据,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通过ETC方式支付的过路费抵扣实务

例[ 网友22400 ] 第一个问题:公司的车辆统一办理了ETC卡充值,充值后取得的能否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 第二个问题:现在公司ETC卡充值后取得是增值税普通。能否按照财税2016年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第一问:ETC充值卡充值时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其充值取得的,不能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

第二问:财税201647号文件中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中所指的可计算抵扣的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所开具的(不含财政票据)。如您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属于上述,可按现行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

摘自《2016年7月8日上午9:30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总局网站开展一期以“20条服务新举措全面助力营改增”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文字实录》

备注:财税〔2016〕86号文件作为财税201647号文件的政策延续,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根据上述答疑可以得出通过ETC方式支付的过路费有以下情形:

(1)一般纳税人ETC卡充值时取得通行,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或财政票据,上述增值税普通不属于“通行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下图:

(2)一般纳税人ETC卡充值后取得是增值税普通,可按照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取得专票按照认证后抵扣进项税额。如下图:

上述可以计算抵扣:1000÷(1+3%)×3%=29.13元

(3)ETC卡支出,不管上述何种方式取得是财政票据,都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方法及原理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5%)×5%

原理解释:目前我国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也就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按照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以支付或负担的税款为进项税额,同时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取得财政票据,属于非税收入,也就是说未支付或负担税款,所以未纳入抵扣范围。

(2)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

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全面营改增初期,大部分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

行费会选择简易计税,所以计算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公式: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3%)×3%

(3)支付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由于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

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在全面营改增初期,大部分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

路、桥、闸通行费会选择简易计税,所以计算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公式: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5%)×5%。

5.区分高速通行费票据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票据

票面上是否印有“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票据”字样,如果没有上述字眼,从税务风险角度来考虑,建议都按照高速公路通行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的所谓税务风险的意思是说,从计算抵扣的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公式用的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公式用的5%,高速公路通行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少!

6.会计分录

借:成本/费用科目 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3%/5%)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3%/5%)×3%/5%

贷:银行存款/现金

7.申报表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同时填报《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30栏“通行费的进项”。

例某增值税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份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为12.3万元,其中10.3万取得了相应的通行费发

票,2万取得财政票据;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共计13.6万元,其中10.5万取得了相应的通行费,3.1万取得财政票据,ETC卡充值

支付2万元。

案例分析

①发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为12.3万元,其中10.3万取得了相应的通行费,可以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2万取得财政票据不能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按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账务处理。

发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3%)×3%=10.3÷(1+3%)×3%=0.3万元。

②发生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为13.6万元,其中10.5万取得了相应的通行费,可以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3.1万取得财政票据不能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按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账务处理。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5%)×5%=10.5÷(1+5%)×5%=0.5万元。本月可抵扣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合计为0.8万元。

③ETC卡充值支付2万元,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或财政票据,上述增值税普通不属于“通行费”。

申报表填写

将0.8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八栏“税额”一列。同时填入《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30栏“通行费的进项”税额一列。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那么,财务出差、通勤交通费如何抵扣?不要着急,七个例子告诉你!

例1

公司员工小李,出差乘坐飞机到北京。

分析:属于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虽然是用于生产经营,属于可以抵扣的项目,但因购进的是旅客运输服务,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

例2

公司员工小李,出差到北京,驾驶公司自有车辆,一路花费的加油费、过路费等,设可以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公司并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只是将自有的车辆以及花费的各种费用,用于旅客运输服务,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可以抵扣。

例3

公司员工小李,出差到北京,租赁小汽车一辆,本公司驾驶员开车将其送到北京,一路花费的加油费,过路费等,以及租赁车辆费用,设可以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公司购进的是经营租赁服务,只是将经营租赁服务用于载客行为,但并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可以抵扣。

例4

公司员工小李,出差到北京,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小汽车及驾驶员一名,租赁公司负责一路全部费用,设从租赁公司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从汽车租赁公司购进的是运输服务,而且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即使用于可以抵扣项目,也不得抵扣进项税。

这里还需注意一个问题,只租赁运输工具属于经营租赁业务;租赁运输工具同时提供驾驶人员和费用等,属于交通运输业,但类似规定只出现在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比如水路运输中程租、期租,航空运输中湿租等,其他的运输形式未明确规定,实务中一般根据上述原则掌握。

例5

公司租赁车辆,用于员工通勤班车,取得租赁费用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这属于将租赁费用的进项税用于集体,不得抵扣进项税。虽然公司购进的不是旅客运输服务,但由于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因此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例6

公司自有车辆,用于员工通勤班车,同时还用于生产经营,如产生的交通费、油费等,取得购买车辆以及其他费用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

产。

因此,非专用于集体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同时只是将自有车辆等用于旅客运输服务,但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

例7

公司从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和司机,用于员工通勤班车,同时还用于生产经营,如员工交通费等,取得租赁费用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前提已经是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后面再无分析的必要,肯定不得抵扣进顶税。

因此,如果未透彻理解上述概念,很容易混淆“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与“用于”旅客运输服务对于抵扣进项税的规定。

小规模汽车租赁收入在所得税年报里怎么填

无票收入填在第一行里面,总收入超过30万填第四行,不超30万填第十行。

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就是年度纳税申报,报表先填写附表,再填主表,附表的内容能直接到主表中。具体如下

1、收入明细表根据利润表本年累计数分项填写,没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的话,就全填写0

2、成本费用明细表一项项填写即可,营业外支出要分拆,根据实际,分类填写。

3、纳税调整项目表这个很关键,按照账目一项项填写,具体参考所得税法暂行条例,需要调增的就调增。不需要就如实填写。很多事要先填写后面的附表的,就先填附表。

4、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明细表

5、税收优惠明细表如果你没有税收优惠项目,前面都是0,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所属行业填写一下即可。

6、境外所得税抵免我的基本都是0

7、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我填写的基本都是0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整表有的话就按实际填写没的话就是0

9、折旧摊销注意折旧的年限不要低于税法要求,否则调增,要对固定资产分类再填表。

10、其它的表格都不是很重要,我的基本都是0认真填写一下就好了。

一、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所得税年报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次,就算是公司没有业务,收入为0也要申报,告诉税务局你没有收入,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

2、没有收入,就不用填写数据,只需要填写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需要去大厅申报则需要盖公章,如果实在网上申报只需要保存,提交就行了。

3、如果有收入则需要填写收入栏,填不含税收入,如果季度收入不足30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免税政策,则自动减免,不用缴纳增值税,超过免税收入额,则全额按3%计征增值税。

三、机械租赁归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是营改增范围,应记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服务、不动产及无形资产"这一栏。

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它是由大型生产企业的租赁部或专业租赁公司向用户出租本厂产品的一种租赁业务。出租人一般拥有自己的出租物仓库,一旦承租人提出要求,即可直接把设备出租给用户使用。用户按租约交租金,在租用期满后退还设备。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经营租赁是为满足承租人临时或季节性使用资产的需要而安排的"不完全支付"式租赁。它是一种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承租人租赁资产只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短期的、临时的或季节性的需要,并没有添置资产上的企图。经营租赁泛指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剩余经济寿命低于其预计经济寿命25%的租赁,也视为经营租赁,而无论其是否具备融资租赁的其他条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求汽车租赁流水账。新手不知怎么做。都做什么。

看你公司与司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包括那些了,再对应来做你们的流水账。

我们公司跟司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都是我们公司出的,这些都要司机有原始的单据下才给他报销,同时使用车我们还有登记的。

流水账:汇总表:油费用多少,过路费用多少,其它支出多少。明细表,就每人各用多少。

以租代购事故法院判决案例

原被告签订《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以租代购还款明细表》,原告按照约定给付首付款及其他费用,被告二公司承诺为原告办理网约车正规手续,可以为原告带来高额的收入,被告二公司在收取上牌费(即办理网约车的手续费)后。

却迟迟不能办理正规手续。二被告在2018年4月20日直接为涉案车辆购买了保险,却没有以任何的方式通知原告交纳保险费,直至2018年9月19日将案涉车辆抢走。

而被告也没有向原告说明是保险欠费的原因,而是发短信告知因月租金未付所以将车辆收走,但原告一直如约向被告支付了月租金。?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首期款。

扩展资料:

以租赁的方式代替购买的一种业务形式。以租代购是以租赁为方式,实现金融目的的一种业务形式。汽车以租代购是汽车消费金融中以物品交易为形式的一种业务形式。

它是以客户长租车辆及二手车车辆处置为一体的打包业务为手段,从而实现客户分期买车目的的一种汽车消费形式。车辆以长租的方式,按月逐月支付租金,待租期年限到期后,将车辆所有权过户给客户。

在汽车行业这一领域,有企业也推出了“以租代购”这一新的经营模式。汽车以租代购包含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汽车租赁+买卖、租购一体化、汽车订阅服务等业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