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门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并抵扣吗,景点门票能作为报销凭证吗
1.组织员工旅游 旅游景点的门票能做原始凭证入账吗?
可以作为原始凭证报销并做账。
1、旅游过程中取得北京景点的门票应该是正式发票,可以入账报销的。
2、作帐方法: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最终计入相关的生产成本、管理或销售费用科目。
3、门票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扩展资料
1、原始凭证按照来源不同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
2、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
自制原始凭证按填制手续及内容的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编制凭证四类。
(1)一次凭证:一次凭证是指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同时记录若干项同类性质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如各种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企业有关部门领用材料的“领料单”、职工“借款单”。购进材料“入库单”以及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而编制的记账凭证,如:“材料费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凭证。
(2)累计凭证:累记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以一月为限)连续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的自制原始凭证,其填制手续是随着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而分次进行的。如“限额领料单”是累计凭证。
(3)汇总凭证:汇总原始凭证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内反映相同经济业务的多张原始凭证,汇总编制而成的自制原始凭证,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汇总原始凭证既可以以简化会计核算工作,又便于进行经济业务的分析比较。如。“工资汇总表”、“现金收入汇总表”、发料凭证汇总表”等都是汇总原始凭证。
3、原始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分类:
(1)通用凭证: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全国通用的增值税发票、银行转帐结算凭证等)
(2)专用凭证: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工资费用分配单、折旧计算表等)?
参考资料:
组织员工旅游 旅游景点的门票能做原始凭证入账吗?
1.旅游过程中取得北京景点的门票应该是正式发票,可以入账报销的。
2.作帐方法: 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最终计入相关的生产成本、管理或销售费用科目。
3.门票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扩展资料: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自制凭证按其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一次凭证如“现金收据”、“银行结算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发货票”等、累计凭证如“限额领料单”等。汇总原始凭证如“发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等。
外来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供应单位的发货单等。
参考资料:
问题内容: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付的旅游景点的门票能做原始凭证入账吗?相关费用应记入那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答复如下:对于旅游景点的门票,总局没有明确,各个省级地方税务机构为了加强征管,相继将旅游景点的门票纳入发票管理体系,比如北京市《关于对本市公园、旅游景点门票纳入发票管理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2000]470号)明确,在本市范围内各公园、旅游景点及其附属的、游乐设施所使用的各种门票(以下简称《门票》,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起均应纳入地方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范围,开始启用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门票》。从上述规定看,旅游过程中取得北京景点的门票应该是正式发票,可以入账报销的。 经查询,目前旅游景点基本上全部纳入税收征管体系,印制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了,您上述取得的税务监制的门票,应该可以入账报销。 从业务性质看,这是职工福利,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最终计入相关的生产成本、管理或销售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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